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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品牌战略的法律保障讲座成功举办


2022年12月8日,由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主办,大连高新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辽宁慧之林律师事务所、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承办的知识产权凌海讲堂系列讲座第6期于腾讯会议平台成功举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彭学龙教授受邀作了题为《商标品牌战略的法律保障》的精彩讲座,辽宁慧之林律师事务所主任衣维成和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员金美冬担任与谈人。本次讲座由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元教授主持。来自大连市政府、法院、海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学生200余人聆听了讲座,讲座活动持续3个半小时。

 

出席本次讲座的嘉宾有大连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处长曲英明、大连市知识产权局服务处处长赵百杰、大连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总经理杨志坚、辽宁慧之林律师事务所主任衣维成、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平、大连优路智权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所长宋春昕、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员祝雅柠,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员金美冬。

 

讲座开始前,徐元教授介绍各位与会嘉宾,并且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感谢,此外,他还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以及大连高新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接着,由曲英明处长为本次讲座致辞,他表示近年来大连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先后制定了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以及大连市知识产权建设纲要,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大连市知识产权强市方案以及资金管理办法,曲处长还重点向大家介绍了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最后,他对彭学龙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预祝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彭学龙教授表示二十大中明确提到了知识产权建设,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知识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在新形势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对商标战略的深化和发展,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是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建设商标品牌强国的迫切要求,是引领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


彭教授先梳理介绍商标品牌战略发展情况,展示了各国有关商标的概念界定,说明概念界定标准关键在于功能,讲解了品牌知识、品牌认知、品牌形象、品牌资产与品牌定位,对商标与品牌二者加以比较区分。接着他从企业、消费者以及社会与国家视角对品牌的功能加以阐述,强调其主要功能在于标识与区别。然后为大家讲述企业品牌战略的概念与管理步骤,指出不同角度对于品牌设计与命名的侧重点不同。彭学龙教授表示品牌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他强调区域与国家品牌战略十分重要。

彭学龙教授用数据为大家介绍商标价值与品牌形象。他认为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竞争利器与核心资本,而这种无形资产集中体现在品牌上。彭教授用各种案例表明品牌形象的重要性,说明企业与国家品牌营销互相关联。他还向大家阐释了商标确权制度与商标保护制度,他指出商标保护范围是为了防止商标混淆,可以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进行扩大。此外,彭学龙教授还讲解了大家平常关注度不够的市场法律制度,包括:基本产权制度、企业设立和治理制度、保障识别机制和维护竞争秩序的法律、设定法定质量标准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以及直接调整交易关系的法律,只有这五种法律高效运营,才能构建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最后,彭学龙教授表示品牌战略要想有效实施,需要有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前提,凭借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障的市场识别机制,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既可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又能构建起一种信誉机制。为防范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合同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交易的规制也不可或缺。由此形成调节市场交易的信息、信誉与法律三种机制。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信息、信誉与法律三种机制并非相互平行,而是紧密交织、相互依赖。

 

在与谈环节,衣维成主任表示从商标品牌战略保护角度,商标命名十分重要,并以“海底捞”、“连花清瘟”商标保护判例为例,说明是不是字数越多,商标就越不容易保护。彭教授回应表示,对于汉语商标的组成,有极大部分都是两个字以上,针对侵权与否,应当根据个案来看究竟二者之间是否会引起混淆,而不应当以字数多少来进行界定。金美冬博士则提出了如何看待像乔丹品牌一样本身有缺陷的本土品牌、我国是否需要针对类似问题进行法律制度的建构的问题。对此,彭教授指出目前很多企业比较短视,"乔丹"本身并不值得同情,这并不是一个条款就能解决的,企业经营需要做到合法合规。

在提问环节,曲英明处长提出的问题是初创类型企业怎么避免在形成产品以后才发现商标已经被其他人先行注册的情况。彭教授认为这类问题比较普遍,很多高科技企业不重视品牌问题,因此在最开始一定要注册商标,同时也要关注是否存在其他企业抢注的问题。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法方向研究生赵天月提出《商标法》第四条和第三十二条的法律适用关系问题,彭教授认为第四条是遏制商标抢注的猛药之一,但是适用起来颇具难度,“不以使用为目的”难以界定,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检讨。


最后,徐元教授对本次讲座活动进行了总结。徐元教授认为彭学龙教授的演讲是“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二十大报告开始,最后回归到市场法律制度建设,为大家勾勒出了商标品牌战略的整体框架,与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相契合,同时具备理论与实际视角,国际与国内视角,法律与管理视角。徐元教授再次对彭学龙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

本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使得大家对于商标品牌战略的法律保障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这是一次落实二十大精神和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和强市建设的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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